我所知道的沈伯洋

我所知道的沈伯洋。

#撲馬老師與刑法。

就讀財經法律學系,大四那年,盲從同學報名補習班準備考律師。其實自己十分討厭、也不擅長法律,最後白白浪費了時間與金錢。現在回頭看,如果要找出一些理由,讓我覺得那一年沒有白白浪費,那就是每週都可以上撲馬老師的刑法課。他當時已經從台大碩士畢業,碩士論文研究女性主義與犯罪學。

我是真的很不喜歡法律,但在眾多部法律與法學之中,唯一讓我稍微有點感興趣的就是刑法,原因是大學的刑法老師「謝開平」教學方式十分有趣。後來到了補習班,又遇見了撲馬老師。撲馬老師的教學方式十分平易近人,那些文謅謅又艱深的法律,被他用簡白、活用的方式解釋得清清楚楚。在準備考試的一年課程,我充分感受到他對這個世的熱情與慈悲。智者的慈悲是充滿謙虛的,我感覺不出他有流露出絲毫台大畢業的驕傲。他在盡補教老師的職責之時,還不忘知識份子的責任,在有限的時間裡教導一些考試以外需要重視的事情,這在功利主義社會與注重上榜效益的補習班是很難得的事情,通常這些教導是在學校裡才會發生。

#知識分子的責任。

撲馬老師說過:「能力愈大,責任愈大。」他覺得知識份子的責任就是把所知再教導給別人,讓大家一起變好。他知道講台下的學生有可能成為公務員、警察、律師甚至是法官,在我看來,他在補習班賺錢除了存去美國念博士的金錢,也是在對台灣的未來散播知識與慈悲的種子。

刑法之外他啟蒙了學生什麼東西呢?我隨便舉例二三,例如:他特別注重刑法的「謙抑性」,這是什麼意思呢?白話文解釋是指刑法這部法律要謙卑,刑法是保護社會秩序的最後手段,只有在其他法律無法阻止違法行為時,才能使用刑罰。為什麼呢?因為「刑法是一部非常恐怖的法律」,這句話也可以在他免費公開的在youtube上的課程<刑法總則>第一集裡面聽到。免費課程的時間有限,他沒有多解釋「恐怖」的原因在哪?我在此稍作簡單補充:刑法恐怖的地方是在它會剝奪人類的自由甚至是生命。殺人償命的法律,聽起來好像挺合理?先不論所有法條的設計有沒有問題,只要是審判,都會有冤罪的可能。別的法律判錯結果是賠錢或是撤銷執照等等,但是刑法適用錯誤,結果是會侵害人權,並造成不可逆的結果。一般人在傳授自己的專長,都是充滿驕傲並且希望大家能多多使用,但是善良的刑法學者們則不同,他們常常在各種地方去批評刑法,這是因為刑法很可怕,才需要更謹慎地解釋與小心適用。

#社會的殘酷與大愛

還記得撲馬老師在課堂上說過,他會買便當給遊民吃,也曾跟隨他的恩師李茂山教授,去探訪少年監獄與矯正機關。他看到很多因為家庭失能而踏入歧途的青少年,痛心於社會安全網無法接住他們的同時,也反思自己能做些什麼?因此撲馬老師萌生出想要認養小孩的想法。以前我所受到的教育是「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」、「流浪街頭的人好手好腳,幹嘛不去工作?」但當我接觸的有通達的智慧且善良的人,藉以稍微窺見了國家機器與資本社會運行的體制之下,被割捨的弱者與底層砲灰的悲哀之後,我時常覺得自己跟那些青少年犯罪者或是路邊的街友,只有一線之隔。我在單親家庭長大,我母親只懂拼命賺錢讓我們倆能活下去,她幾乎沒有教育我什麼有用的事。在小時候我其實有機會走偏。說到底,我們都是人類,沒有什麼區別,我只是恰巧被幸運之神眷顧而已。

在撲馬老師的課程教學中,從他的言語、案例、學術與個人觀點分享中,都能感受到他對這片土地有著滿滿的關心與愛、對身邊人的以及對社會的大愛,以及對無償分享知識的熱情。現代法律是哲學、社會學與資本主義社會之下的產物,本質上需要抽離個體而去思考整體社會,宏觀又細緻地去思辨與批評,但在考試的時候,往往只要寫出既定的模板答案,他在教我們如何寫出改題老師會喜歡的答案之時,還不忘保有善良的心與思辨的能力!我敢說撲馬很善良,是從他上課的一言一行,以及長年以來的觀察得知。老師一直很謙虛,從來沒有在課堂上炫耀過自己。

#我心有所愛,不忍讓世界傾敗。

接下來的故事在網路上可以找到很多資料,他在補習班教書的時候長年跟補習班協調,希望可以錄免費的刑法教學影片公開給大眾,因為他認為

「知識的分享應該是要無價的。」

無奈補習班在利益衝突之下,一直拒絕他的請求,直到他離開補習班,去美國攻讀博士後,開始錄刑法總則的教學,無償地放在YOUTUBE給大家學習。

他在博士班時研讀犯罪學、法律社會學、都市設計與都市規劃,博士論文寫白領犯罪。最後得到了美國大學的教職,卻因為太愛台灣而放棄美國的工作回台,進去台北大學教書。再後來,他成為洪仲丘的辯護律師;接觸到中國的假消息資料後,立刻行動投入研究認知作戰(假消息攻擊),創辦台灣民主實驗室,發表《中國影響力指數》用數據向世界揭露中國滲透的指數,受到多國的政府人員的高度重視。撲馬老師看事情總是全面且宏觀,除了從致力於從源頭改善問題之外,也會迅速行動、想出對策,並且立刻執行。下一步,他思考著台灣人要怎麼去面對災害與戰爭的發生,立刻就捲起袖子投入黑熊學院的創辦,希望台灣能有自己的民防組織與災害對策。

因為他做的事情都是跟公眾有關,所以我像個忠實觀眾,看著他一路走來的每一個選擇,可說是始終如一,充滿智慧與執行力!我絲毫沒有感到意外,因為在我認識的他身上,那個善良、溫暖、充滿愛的人,一直都沒有改變。因此,他在接近40歲的時候實踐了自己年少的願望───收養小孩。

一直以來,他始終積極地去想各種辦法,並且透過實際行動來讓社會變得更好。這就是我所認識的台北市長候選人,沈伯洋。

補充說明:

這張照片是從自己的臉書下載回來的,散亂一地的書籍之中,有兩本印著麥克風書《刑法總則-破》、《刑法總則-Q》就是老師出版的書,應該是最早的版本(2010年或是2011年)!

沈伯洋曾經說過,如果學生身邊看到有同學在經濟上有困難,但又需要這本書,可以告訴他,他會用學生的名義免費贈送給需要的人。理由是沈伯洋覺得有需要的人可能會羞於開口,但是用朋友之間的聯絡網,把書免費送到需要的人手上,是他可以想到的最好的方法。

連幫助別人都還會考慮到被幫助的人的心情,擔心對方覺得羞恥、或是不好意思開口,送書也願意用朋友名義,讓這件事變成一個同學間正向的社交互動。創造了無常的知識授予,維護到被幫助人的自尊,最後還促進同學間的友誼的三贏局面!

沈伯洋就是一個這麼溫暖善良又聰明的人。

找我聊天的方法:
luckiestsusan@gmail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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